发改委、能源局发布鼓励储能新政

时间2021-08-12 15:36:17来源:作者:admin 点击:
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指出在电网企业承担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以外,仍有投资建设意愿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鼓励在自愿的前提下自建储能或调峰资源增加并网规模。
 
此前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着作用。
 
同时,地方政府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8月9日,山西省启动首批“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申报。对于能够吸引新型储能相关产业落户山西,带动全产业链发展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根据山西省“十四五”新业态规划的有关通知,山西将开展“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结合电网调峰需求,组织实施一批不同类型的储能示范项目,开展“风电+光伏+储能”“分布式+微网+储能”“大电网+储能”等发储用一体化的商业模式。
 
8月5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在充分掌握电力系统实际情况、资源条件、建设能力等基础上,按年度编制新型储能发展方案;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